民國106年 第2梯次 建築工程管理乙級 學科
第55題
在挖掘地基前,於較基底加深1 m 以上之適當位置先挖設集水坑及導水溝集水再以抽水機, 將集水坑之水抽出排除之方法稱之為
題目
在挖掘地基前,於較基底加深1 m 以上之適當位置先挖設集水坑及導水溝集水再以抽水機, 將集水坑之水抽出排除之方法稱之為
- (1) 真空排水法
- (2) 點井法
- (3) 重力排水法
- (4) 電氣浸透法
官方答案
(3) 重力排水法
解析
此為「重力排水法」(又稱明排水法、開放式排水)之定義:在基礎開挖前,於較基底再加深 1 m 以上處先挖設集水坑,並以導水溝匯集開挖面滲流之水,再藉重力使水流入集水坑,最後以抽水機抽除。選項1真空排水法係以真空產生負壓抽吸地下水;選項2點井法(well point)沿開挖周圍設井點並連管抽水,適於細砂層降低水位;選項4電氣浸透法係通直流電使水向陰極移動再抽除,用於透水性差之地層。本題所述集水坑配合導水溝、依重力集水再抽除,明確對應重力排水法,故答案為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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