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07年 第2梯次 建築工程管理乙級 學科
第53題
有關承攬管理責任,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題目
有關承攬管理責任,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 (1) 原事業單位交付廠商承攬,如不幸發生承攬廠商所僱勞工墜落致死職業災害,原事業單位應與承攬廠商負連帶補償責任
- (2) 勞工投保單位即為職業災害之賠償單位
- (3) 原事業單位交付承攬,不需負連帶補償責任
- (4) 承攬廠商應自負職業災害之賠償責任
官方答案
(1) 原事業單位交付廠商承攬,如不幸發生承攬廠商所僱勞工墜落致死職業災害,原事業單位應與承攬廠商負連帶補償責任
解析
依職業安全衛生法第 5 條第 2 項:事業單位將工作交付承攬時,應負連帶責任使承攬商遵守本法規定。若承攬商僱用勞工發生職業災害(如墜落致死),原事業單位應與承攬商負連帶補償責任。選項 2 錯誤(投保單位非賠償單位)、選項 3、4 違反連帶責任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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