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09年 第2梯次 建築工程管理乙級 學科
第44題
小明隨地亂丟垃圾,遇依廢棄物清理法執行稽查人員要求提示身分證明,如小明無故拒絕提供,將 受何處分?
題目
小明隨地亂丟垃圾,遇依廢棄物清理法執行稽查人員要求提示身分證明,如小明無故拒絕提供,將 受何處分?
- (1) 接受環境講習
- (2) 勸導改善
- (3) 移送警察局
- (4) 處新臺幣6 百元以上3 千元以下罰鍰
官方答案
(4) 處新臺幣6 百元以上3 千元以下罰鍰
解析
依廢棄物清理法規定,執行稽查人員要求違反亂丟垃圾等行為之人提示身分證明文件,若無故拒絕提供者,處新臺幣6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罰鍰。環境講習係針對特定違規行為之輔導教育措施,並非拒絕提示身分證明之法定處分;勸導改善與移送警察局亦非該法對此行為所定之處罰。故本題正確處分為選項4之罰鍰。
AI 參考解析(推得答案已與官方答案比對一致),非官方公告內容,僅供備考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