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13年 第2梯次 建築工程管理乙級 學科
第38題
建築施工中發生爭議或損鄰事件,主管機關於接獲陳情後應以書面通知相關人員加以查明,其相 關人員可不包括
題目
建築施工中發生爭議或損鄰事件,主管機關於接獲陳情後應以書面通知相關人員加以查明,其相 關人員可不包括
- (1) 設計人
- (2) 承造人
- (3) 監造人
- (4) 起造人
官方答案
(1) 設計人
解析
依建築法相關規定,建築施工中發生爭議或損鄰事件,主管機關接獲陳情後,應以書面通知與施工直接相關之責任方到場查明、協調改善。實務上受通知者為起造人(業主)、承造人(營造廠,負責施工)、監造人(建築師或技師,負責監督)。設計人與監造人於多數工程由同一建築師或技師事務所擔任,設計與監造職責合一,通知監造人即已涵蓋設計專業責任,故設計人可不必另行列為受通知之相關人員。其餘三類均屬查明之必要當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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