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14年 第2梯次 建築工程管理乙級 學科
第17題
依建築技術規則規定,下列屋頂突出物何者須計入建築物高度?
題目
依建築技術規則規定,下列屋頂突出物何者須計入建築物高度?
- (1) 露天機電設備
- (2) 旗竿
- (3) 5m 高之煙囪
- (4) 2m 高之女兒牆
官方答案
(4) 2m 高之女兒牆
解析
依《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計施工編有關建築物高度計算之規定,屋頂突出物(如旗竿、露天機電設備、煙囪等)在規定高度限度內免計入建築物高度。其中女兒牆高度依規定以1.5公尺為限,超過部分應計入建築物高度。本題女兒牆高2公尺,已超過1.5公尺限度,故須計入建築物高度。至於旗竿、露天機電設備及5公尺高煙囪,均在屋頂突出物免計之列,不須計入。故選2公尺高之女兒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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