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14年 第2梯次 延期考區 建築工程管理乙級 學科
第24題
依建築技術規則規定,下列屋頂突出物何者須計入建築物高度?
題目
依建築技術規則規定,下列屋頂突出物何者須計入建築物高度?
- (1) 露天機電設備
- (2) 2m 高之女兒牆
- (3) 5m 高之煙囪
- (4) 旗竿
官方答案
(2) 2m 高之女兒牆
解析
依《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計施工編第1條之1(建築物高度計算)規定,屋頂突出物中,女兒牆高度在1.5公尺以下者不計入建築物高度。本題女兒牆高達2公尺,已超過1.5公尺之免計限度,故應計入建築物高度,選2。選項1露天機電設備、選項4旗竿,以及選項3煙囪,均屬法規列舉不計入高度之屋頂突出物(須符合規定條件),故不計入。綜上,僅2公尺高女兒牆因超過免計標準而須計入建築高度。
AI 參考解析(推得答案已與官方答案比對一致),非官方公告內容,僅供備考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