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07年 第1梯次 製鞋丙級 學科

第20題

凡工作的性質可能遭受到飛越物品襲擊或碰撞到頭部時,工作人員應該配戴

題目

凡工作的性質可能遭受到飛越物品襲擊或碰撞到頭部時,工作人員應該配戴

  1. (1) 防護面罩
  2. (2) 安全眼鏡
  3. (3) 護目鏡
  4. (4) 安全帽

官方答案

(4) 安全帽

解析

依《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15條,作業場所有飛來落去物體或碰撞頭部之虞時,雇主應使勞工佩戴安全帽。防護面罩、安全眼鏡、護目鏡僅保護臉部或眼睛,無法防護頭部撞擊。

AI 參考解析(推得答案已與官方答案比對一致),非官方公告內容,僅供備考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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