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07年 第1梯次 製鞋丙級 學科
第20題
凡工作的性質可能遭受到飛越物品襲擊或碰撞到頭部時,工作人員應該配戴
題目
凡工作的性質可能遭受到飛越物品襲擊或碰撞到頭部時,工作人員應該配戴
- (1) 防護面罩
- (2) 安全眼鏡
- (3) 護目鏡
- (4) 安全帽
官方答案
(4) 安全帽
解析
依《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15條,作業場所有飛來落去物體或碰撞頭部之虞時,雇主應使勞工佩戴安全帽。防護面罩、安全眼鏡、護目鏡僅保護臉部或眼睛,無法防護頭部撞擊。
AI 參考解析(推得答案已與官方答案比對一致),非官方公告內容,僅供備考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