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07年 第1梯次 按摩職類 按摩乙級 學科

第60題

勞工在何種情況下,雇主得不經預告終止勞動契約?

題目

勞工在何種情況下,雇主得不經預告終止勞動契約?

  1. (1) 非連續曠工但一個月內累計達3 日以上者
  2. (2) 經常遲到早退者
  3. (3) 不服指揮對雇主暴力相向者
  4. (4) 確定被法院判刑6 個月以內並諭知緩刑超過1 年以上者

官方答案

(3) 不服指揮對雇主暴力相向者

解析

依勞動基準法第12條規定,勞工對雇主、雇主家屬、雇主代理人或其他共同工作之勞工實施暴行或有重大侮辱行為時,雇主得不經預告終止勞動契約。曠工須符合連續3日,或一個月內累計達6日,並非累計3日;經常遲到早退不在法定終止事由內;受有期徒刑宣告但獲緩刑者,也不符合「未諭知緩刑」的條件。

AI 參考解析(推得答案已與官方答案比對一致),非官方公告內容,僅供備考參考。

官方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