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11年 第1梯次 按摩職類 按摩乙級 學科

第42題

依環境基本法第3 條規定,基於國家長期利益,經濟、科技及社會發展均應兼顧環境保護。但如果 經濟、科技及社會發展對環境有嚴重不良影響或有危害時,應以何者優先?

題目

依環境基本法第3 條規定,基於國家長期利益,經濟、科技及社會發展均應兼顧環境保護。但如果 經濟、科技及社會發展對環境有嚴重不良影響或有危害時,應以何者優先?

  1. (1) 社會
  2. (2) 科技
  3. (3) 環境
  4. (4) 經濟

官方答案

(3) 環境

解析

依《環境基本法》第3條規定:「基於國家長期利益,經濟、科技及社會發展均應兼顧環境保護。但經濟、科技及社會發展對環境有嚴重不良影響或有危害之虞者,應以環境保護優先。」此為環境優先原則,明訂當發展與環境保護衝突且可能造成嚴重危害時,優先保護環境。故答案為環境。

AI 參考解析(推得答案已與官方答案比對一致),非官方公告內容,僅供備考參考。

官方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