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11年 第3梯次 按摩職類 按摩乙級 學科
第22題
某甲於公司擔任業務經理時,未依規定經董事會同意,私自與自己親友之公司訂定生意合約,會觸 犯下列何種罪刑?
題目
某甲於公司擔任業務經理時,未依規定經董事會同意,私自與自己親友之公司訂定生意合約,會觸 犯下列何種罪刑?
- (1) 詐欺罪
- (2) 背信罪
- (3) 貪污罪
- (4) 侵占罪
官方答案
(2) 背信罪
解析
某甲身為業務經理,受公司委任處理簽約事務,卻未經董事會同意,私下與親友公司締約,使第三人(親友)獲利並可能損害公司利益,符合刑法第342條背信罪「為他人處理事務,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利益,或損害本人利益,而為違背任務行為,致生損害於本人財產」。詐欺罪(第339條)須以詐術使人陷於錯誤而交付財物;貪污罪(貪污治罪條例)主體限公務員或受託承辦公務者;侵占罪(第335條)係易持有為所有、不法取得他人委託持有物。本例未直接取得公司財物,僅為利益衝突之自肥行為,故論以背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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