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06年 第1梯次 按摩職類 按摩丙級 學科
第63題
食品公司某員工若曾參與違反食品衛生管理法之規定且應負刑事責任之行為,在下列哪一種 情況下,依法減輕或免除其刑?
題目
食品公司某員工若曾參與違反食品衛生管理法之規定且應負刑事責任之行為,在下列哪一種 情況下,依法減輕或免除其刑?
- (1) 曾規勸雇主或主管停止從事違法行為
- (2) 為求保住飯碗而參與違法行為
- (3) 因良心不安而離職
- (4) 因該位員工之揭露而破獲雇主之違法行為
官方答案
(4) 因該位員工之揭露而破獲雇主之違法行為
解析
依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相關規定,食品從業人員若參與違反該法且應負刑事責任之行為,若因該人員主動揭露而破獲雇主之違法行為,依法得減輕或免除其刑,目的在鼓勵內部吹哨者揭弊。僅曾規勸雇主、因良心不安離職,或為保住飯碗而被動參與,均非法定減免刑之事由。故符合減免條件者為因揭露而破獲雇主違法行為。
AI 參考解析(推得答案已與官方答案比對一致),非官方公告內容,僅供備考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