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07年 第3梯次 按摩職類 按摩丙級 學科
第26題
受政府機關委託代辦單位之負責人甲君,以新臺幣伍仟元代價,出具不實報告,下列敘述何者為非?
題目
受政府機關委託代辦單位之負責人甲君,以新臺幣伍仟元代價,出具不實報告,下列敘述何者為非?
- (1) 甲出具不實檢驗報告,是違背職務之行為
- (2) 甲無公務員身分,出具不實報告之行為應論處偽變造文書罪責
- (3) 甲之行為已經觸犯貪污治罪條例
- (4) 甲受託行使公權力為刑法上之公務員
官方答案
(2) 甲無公務員身分,出具不實報告之行為應論處偽變造文書罪責
解析
依刑法第10條第2項,受國家機關依法委託從事公共事務者視為刑法上之公務員(選項4正確),甲具公務員身分;其收5000元出具不實報告屬違背職務行為(選項1正確),觸犯貪污治罪條例(選項3正確)。選項2稱甲無公務員身分、應論偽造文書,與法不合,故為錯誤敘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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