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09年 第3梯次 按摩職類 按摩丙級 學科
第52題
下列何者非屬使用合梯,應符合之規定?
題目
下列何者非屬使用合梯,應符合之規定?
- (1) 合梯材質不得有顯著之損傷、腐蝕等
- (2) 合梯應具有堅固之構造
- (3) 梯腳與地面之角度應在80 度以上
- (4) 有安全之防滑梯面
官方答案
(3) 梯腳與地面之角度應在80 度以上
解析
依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的規定,使用合梯時梯腳與地面所夾的角度應在七十五度以內,也就是說梯子不可過於陡立。本題敘述「梯腳與地面之角度應在八十度以上」,與七十五度以內的要求相反,因此不是應符合的規定。其餘三項均為正確要求:合梯材質不得有顯著損傷、腐蝕;須具堅固構造;梯面須有安全防滑設計。角度過陡會使重心偏移、梯腳易滑動而傾倒,是常見的墜落職災原因。
AI 參考解析(推得答案已與官方答案比對一致),非官方公告內容,僅供備考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