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14年 第1梯次 按摩職類 按摩丙級 學科
第19題
勞工在何種情況下,雇主得不經預告終止勞動契約?
題目
勞工在何種情況下,雇主得不經預告終止勞動契約?
- (1) 確定被法院判刑6 個月以內並諭知緩刑超過 1 年以上者
- (2) 非連續曠工但1 個月內累計3 日者
- (3) 不服指揮對雇主暴力相向者
- (4) 經常遲到早退者
官方答案
(3) 不服指揮對雇主暴力相向者
解析
依勞動基準法第12條,雇主得不經預告終止契約者,包含勞工對雇主實施暴行或有重大侮辱行為。選項3「不服指揮對雇主暴力相向」正符合此款。選項1判刑6個月內且諭知緩刑超過1年者,因緩刑未執行,非該條所定「受徒刑以上刑之宣告確定而未諭知緩刑」之情形;選項2一個月曠工僅3日,未達「繼續曠工3日或1個月曠工達6日」之標準;選項4經常遲到早退非法定得不經預告終止之事由。
AI 參考解析(推得答案已與官方答案比對一致),非官方公告內容,僅供備考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