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14年 第3梯次 按摩職類 按摩丙級 學科
第28題
事業、污水下水道系統及建築物污水處理設施之廢(污)水處理,其產生之污泥,依規定應作何處 理?
題目
事業、污水下水道系統及建築物污水處理設施之廢(污)水處理,其產生之污泥,依規定應作何處 理?
- (1) 應妥善處理,不得任意放置或棄置
- (2) 可作為建築土方
- (3) 可作為農業肥料
- (4) 得交由清潔隊處理
官方答案
(1) 應妥善處理,不得任意放置或棄置
解析
依水污染防治法及相關規定,事業、污水下水道系統與建築物污水處理設施所產生之污泥,屬事業廢棄物,應妥善處理並記錄,不得任意放置或棄置,以免污染環境;非法棄置可處罰鍰乃至刑責。污泥未經處理不得逕作為建築土方、農業肥料或交付清潔隊,須交合格清除處理機構。故選1。
AI 參考解析(推得答案已與官方答案比對一致),非官方公告內容,僅供備考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