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92年 第2梯次 配電電纜裝修丙級 學科
第37題
非靠車行道側之高壓電纜出地線之外露載電部份與地面之間距,不得小於
題目
非靠車行道側之高壓電纜出地線之外露載電部份與地面之間距,不得小於
- (1) 350
- (2) 450
- (3) 400
- (4) 450 公分
官方答案
(1) 350
解析
依台電配電設備裝置規則,高壓電纜出地線(由地下引上之電纜)之外露載電部分與地面之垂直距離,在非靠車行道側不得小於 3.5 公尺(350 公分),以兼顧安全與維護空間。靠車行道側因車輛通行風險較高,要求不得小於 4.5 公尺(450 公分)。選項 400、450 公分均非屬非車道側之標準值,故正確為 350 公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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