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08年 第1梯次 配電電纜裝修丙級 學科
第70題
下列何者為營業秘密法所肯認?
題目
下列何者為營業秘密法所肯認?
- (1) 丙公司與丁公司共同研發新技術,成為該營業秘密之共有人
- (2) 營業秘密共有人無正當理由,拒絕同意授權他人使用該營業秘密
- (3) 乙公司以其營業秘密設定質權,供擔保向丙銀行借款
- (4) 債權人A 聲請強制執行甲公司之營業秘密
官方答案
(1) 丙公司與丁公司共同研發新技術,成為該營業秘密之共有人
解析
依營業秘密法第3條規定,營業秘密得為共有,二人以上共同研究開發或共同取得之技術、經營資訊,可成為該營業秘密之共有人,故選項1為法所肯認。該法第5條復規定,各共有人得單獨使用該營業秘密,無須他共有人同意。選項2共有人對外授權原則上需共有人同意,拒絕乃其權利行使,非屬法特別肯認之制度;選項3設定質權,因營業秘密具秘密性且非經登記之權利,法無明文得設質權;選項4強制執行涉及秘密揭露風險,亦非營業秘密法所明定肯認之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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