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13年 第1梯次 配電電纜裝修丙級 學科
第61題
請問下列何者非為個人資料保護法第3 條所規範之當事人權利?
題目
請問下列何者非為個人資料保護法第3 條所規範之當事人權利?
- (1) 請求停止蒐集、處理或利用
- (2) 請求刪除他人之資料
- (3) 查詢或請求閱覽
- (4) 請求補充或更正
官方答案
(2) 請求刪除他人之資料
解析
個人資料保護法第3條規定當事人對其本人資料之權利包括:查詢或請求閱覽、請求製給複本、請求補充或更正、請求停止蒐集處理或利用、請求刪除。此等權利僅及於「本人」之資料,當事人不得請求刪除「他人」之資料,故「請求刪除他人之資料」非屬第3條所規範之當事人權利,為本題正確答案。
AI 參考解析(推得答案已與官方答案比對一致),非官方公告內容,僅供備考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