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15年 第1梯次 配電電纜裝修丙級 學科
第17題
依勞動檢查法施行細則規定,事業單位如不服勞動檢查結果,應於勞動檢查結果通知書送達之次日 起10 日內,以書面敘明理由向勞動檢查機構提出?
題目
依勞動檢查法施行細則規定,事業單位如不服勞動檢查結果,應於勞動檢查結果通知書送達之次日 起10 日內,以書面敘明理由向勞動檢查機構提出?
- (1) 異議
- (2) 申訴
- (3) 抗議
- (4) 陳情
官方答案
(1) 異議
解析
依勞動檢查法施行細則規定,事業單位對勞動檢查結果如有不服,應於勞動檢查結果通知書送達之次日起10日內,以書面敘明理由,向原勞動檢查機構提出異議,由該機構重新審查或說明。此為法定救濟程序的第一步,逾期未提出即告確定。申訴、抗議、陳情都不是本條所定的法定名稱,也不具備相同的程序效力。故選異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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