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07年 第1梯次 油壓丙級 學科
第28題
下列何者非屬於人員接觸之電氣性危害的原因?
題目
下列何者非屬於人員接觸之電氣性危害的原因?
- (1) 接觸到常態下帶電體
- (2) 接近在高電壓電線範圍內
- (3) 接觸到24 伏特電壓
- (4) 接觸到絕緣破壞之導電體
官方答案
(3) 接觸到24 伏特電壓
解析
依勞動安全衛生設施規則及電氣安全常規,交流電24V、直流50V以下通常歸類為超低壓(ELV),在乾燥、正常接觸情況下不致造成人員觸電傷害,故非屬電氣性危害主因。選項1接觸常態帶電體(如市電110V/220V)為直接觸電風險;選項2接近高壓線可能發生弧光輻射或跨步電壓傷害;選項4絕緣破壞導體外露屬間接觸電風險,三者均為公認電氣危害來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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