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12年 第1梯次 油壓丙級 學科
第11題
針對在我國境內竊取營業秘密後,意圖在外國、中國大陸或港澳地區使用者,營業秘密法是否可以 適用?
題目
針對在我國境內竊取營業秘密後,意圖在外國、中國大陸或港澳地區使用者,營業秘密法是否可以 適用?
- (1) 可以適用並加重其刑
- (2) 能否適用需視該國家或地區與我國是否簽訂相互保護營業秘密之條約或協定
- (3) 可以適用,但若屬未遂犯則不罰
- (4) 無法適用
官方答案
(1) 可以適用並加重其刑
解析
依營業秘密法第13條之1第1項規定,對於在我國境外犯第13條竊取營業秘密之罪,意圖在外國、大陸地區、香港或澳門使用、揭露者,適用本法並加重其刑至二分之一。故選項1正確。選項2錯誤,不以條約為前提;選項3錯誤,未遂犯依刑法第26條規定仍可減輕處罰,非不罰;選項4錯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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