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06年 第3梯次 氣壓乙級 學科

第46題

某廠商之商標在我國已經獲准註冊,請問若希望將商品行銷販賣到國外,請問是否需在當 地申請註冊才能受到保護?

題目

某廠商之商標在我國已經獲准註冊,請問若希望將商品行銷販賣到國外,請問是否需在當 地申請註冊才能受到保護?

  1. (1) 不一定,需視我國是否與商品希望行銷販賣的國家訂有相互商標承認之協定
  2. (2) 否,因為我國申請註冊之商標權在國外也會受到承認
  3. (3) 是,因為商標權註冊採取屬地保護原則
  4. (4) 不一定,需視商品希望行銷販賣的國家是否為W T O 會員國

官方答案

(3) 是,因為商標權註冊採取屬地保護原則

解析

商標權採屬地保護原則(territoriality),在一國註冊僅於該國領域內生效,不當然及於外國。欲在國外受保護,原則上須依當地法律申請註冊。我國與他國縱均為 WTO 會員,亦僅相互適用國民待遇與巴黎公約之優先權,並非自動承認他國商標權,故仍須個別註冊。選項1、4所稱相互承認協定或 WTO 會員與否並非決定因素;選項2主張境外自動承認,與屬地原則不符。

AI 參考解析(推得答案已與官方答案比對一致),非官方公告內容,僅供備考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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