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13年 第3梯次 氣壓乙級 學科
第21題
公司負責人為了要節省開銷,將員工薪資以高報低來投保全民健保及勞保,是觸犯了刑法上之 何種罪刑?
題目
公司負責人為了要節省開銷,將員工薪資以高報低來投保全民健保及勞保,是觸犯了刑法上之 何種罪刑?
- (1) 工商秘密罪
- (2) 詐欺罪
- (3) 侵占罪
- (4) 背信罪
官方答案
(2) 詐欺罪
解析
員工薪資以多報少(高薪低報)向勞保局、健保署申報較低的投保薪資,就是用欺騙手段讓保險人陷於錯誤而少收保費,雇主因此獲得免繳差額保費的財產上不法利益,構成刑法第339條第2項的詐欺得利罪,同時違反勞工保險條例與全民健康保險法的申報義務,還會減少勞工日後請領的給付。工商秘密罪處罰的是洩漏技術或營業秘密;侵占罪是把持有他人之物據為己有;背信罪則是為他人處理事務卻違背任務,這三者都與短繳保費的詐術得利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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