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13年 第3梯次 氣壓乙級 學科

第48題

依環境基本法第3 條規定,基於國家長期利益,經濟、科技及社會發展均應兼顧環境保護。但 如果經濟、科技及社會發展對環境有嚴重不良影響或有危害時,應以何者優先?

題目

依環境基本法第3 條規定,基於國家長期利益,經濟、科技及社會發展均應兼顧環境保護。但 如果經濟、科技及社會發展對環境有嚴重不良影響或有危害時,應以何者優先?

  1. (1) 經濟
  2. (2) 科技
  3. (3) 社會
  4. (4) 環境

官方答案

(4) 環境

解析

環境基本法第 3 條明定:國家發展應兼顧環境保護;若經濟、科技、社會發展對環境有嚴重不良影響或危害時,應以環境保護優先。此為永續發展核心原則,體現「環境優先、預防原則」。

AI 參考解析(推得答案已與官方答案比對一致),非官方公告內容,僅供備考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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