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05年 第3梯次 下水道設施操作維護─管渠系統乙級 學科
第21題
有墜落危險之虞之作業場所,實務上得以高度在
題目
有墜落危險之虞之作業場所,實務上得以高度在
- (1) 四公尺
- (2) 二公尺
- (3) 一公尺
- (4) 三公尺以上之處所而未採取安全措施無法安全作業者為認定標準
官方答案
(2) 二公尺
解析
依「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 283 條及勞檢實務,作業高度達 2 公尺(2)以上且有墜落危險,雇主即須設置護欄、安全網、個人防墜落設備等防護措施。未滿 2 公尺雖鼓勵防護,但法規強制門檻為 2 公尺。
AI 參考解析(推得答案已與官方答案比對一致),非官方公告內容,僅供備考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