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06年 第2梯次 下水道設施操作維護─管渠系統乙級 學科
第65題
違反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致危害人體健康導致疾病者,可進行下列何 項處罰?
題目
違反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致危害人體健康導致疾病者,可進行下列何 項處罰?
- (1) 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 (2) 處無期徒刑或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 (3) 得併科新臺幣六百萬以下罰金
- (4) 得併科新臺幣一千五百萬元以下罰金
官方答案
(1) 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3) 得併科新臺幣六百萬以下罰金
解析
依廢棄物清理法第45條規定,違反第12條有關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因而致危害人體健康導致疾病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六百萬元以下罰金。選項2的無期徒刑或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是致人於死時的刑度;選項4的一千五百萬元罰金,則是任意棄置有害事業廢棄物等行為的罰金上限。答題時須分辨「致疾病」「致重傷」「致死」三種結果對應的不同刑責層級。
AI 參考解析(推得答案已與官方答案比對一致),非官方公告內容,僅供備考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