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09年 第3梯次 下水道設施操作維護─管渠系統乙級 學科

第12題

下水道可使用之地區,其用戶應依下水道法第十九條所定公告開始使用之日起

題目

下水道可使用之地區,其用戶應依下水道法第十九條所定公告開始使用之日起

  1. (1) 九個月
  2. (2) 六個月
  3. (3) 一年
  4. (4) 三個月內與下水道完成聯接使用

官方答案

(2) 六個月

解析

依《下水道法》第19條規定,下水道可使用之地區,其用戶應自公告開始使用之日起六個月內,與下水道完成聯接使用。立法目的是避免用戶拖延接管,導致污水持續排入溝渠而影響水體水質與下水道系統的運轉。九個月、一年都超過法定六個月期限;三個月則短於法定六個月期限,均與條文不符,故選六個月。

AI 參考解析(推得答案已與官方答案比對一致),非官方公告內容,僅供備考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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