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10年 第3梯次 下水道設施操作維護─管渠系統乙級 學科

第31題

下列何者非造成管渠受損原因

題目

下列何者非造成管渠受損原因

  1. (1) 雨污水混接
  2. (2) 地層塌陷
  3. (3) 地震
  4. (4) 施工不慎

官方答案

(1) 雨污水混接

解析

管渠受損通常來自外力或結構因素。地層塌陷會使管線失去支承而斷裂、錯位;地震產生之剪力與沈陷會造成接頭脫開、管身龜裂;施工不慎(開挖誤傷、回填不實、超挖)亦直接破壞管體。雨污水混接屬於「接管錯誤」而非結構破壞,其後果是雨水或污水進入不該去的系統,使流量與污染物負荷增加、截流與處理效能降低,並可能造成污水倒灌,但不會直接使管材破裂,故為非造成管渠受損之原因。

AI 參考解析(推得答案已與官方答案比對一致),非官方公告內容,僅供備考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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