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06年 第1梯次 下水道設施操作維護─處理系統乙級 學科
第4題
下列對於電路布局權的敘述,何者正確?
題目
下列對於電路布局權的敘述,何者正確?
- (1) 只要不涉商業目的,複製一部或全部之電路布局皆不會侵犯電路布局權
- (2) 電路布局之創作人完成設計後不需登記即享有電路布局權
- (3) 為增進公益之非營利使用,電路布局專責機關得依申請,特許該申請人實施電路布局權
- (4) 輸入、散布電路布局不論目的為何,皆可能對電路布局權造成侵犯
官方答案
(3) 為增進公益之非營利使用,電路布局專責機關得依申請,特許該申請人實施電路布局權
解析
依《積體電路電路布局保護法》,電路布局權原則上須經申請登記才取得,創作完成設計並不當然享有權利;複製布局之一部或全部屬專有權利範圍,非商業目的也不當然可任意複製;輸入、散布則以「為商業目的」者為限制核心,並非不論目的皆構成侵害。該法另設特許實施制度,為增進公益之非營利使用,專責機關得依申請特許申請人實施電路布局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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