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12年 第3梯次 下水道設施操作維護─處理系統乙級 學科

第79題

廢(污)水處理設施發生故障時,應符合下列何規定,方可於故障發生二十四小時內,得不適 用主管機關所定放流水標準?

題目

廢(污)水處理設施發生故障時,應符合下列何規定,方可於故障發生二十四小時內,得不適 用主管機關所定放流水標準?

  1. (1) 立即於故障紀錄簿中記錄故障設施名稱及故障時間,並向當地主管機關以電話或電傳報備
  2. (2) 於五日內向當地主管機關提出書面報告及不屬六個月內相同之故障
  3. (3) 立即修復或啟用備份裝置,並採行減、停產或服務作業量等應變措施
  4. (4) 於故障發生二十四小時內恢復正常操作或於恢復正常操作前減少、停止生產及服務作業,且故障與所違反之該項放流水標準有直接關係者

官方答案

(1) 立即於故障紀錄簿中記錄故障設施名稱及故障時間,並向當地主管機關以電話或電傳報備、(2) 於五日內向當地主管機關提出書面報告及不屬六個月內相同之故障、(3) 立即修復或啟用備份裝置,並採行減、停產或服務作業量等應變措施、(4) 於故障發生二十四小時內恢復正常操作或於恢復正常操作前減少、停止生產及服務作業,且故障與所違反之該項放流水標準有直接關係者

解析

依水污染防治相關規定,處理設施故障時,若於二十四小時內向主管機關電話或電傳報備並記錄故障設施與時間,五日內提出書面報告且六個月內無相同故障,立即修復或啟用備份裝置並減停產,並於二十四小時內恢復正常或在恢復前減停產且故障與放流水標準違規有直接關係者,得於故障發生二十四小時內不適用放流水標準。四項條件皆須符合。

AI 參考解析(推得答案已與官方答案比對一致),非官方公告內容,僅供備考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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