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04年 第3梯次 下水道設施操作維護─水質檢驗乙級 學科

第63題

水樣臭度檢驗

題目

水樣臭度檢驗

  1. (1) 水樣採集後置放於室溫下,採樣後6 小時內進行分析
  2. (2) 確保檢驗之準確性,臭度檢驗人員不可少於5 人
  3. (3) 臭度因溫度不同而異,40 °C及60 °C各為冷、熱臭度檢驗之標準溫度
  4. (4) 水樣收集於玻璃瓶或塑膠容器

官方答案

(2) 確保檢驗之準確性,臭度檢驗人員不可少於5 人、(3) 臭度因溫度不同而異,40 °C及60 °C各為冷、熱臭度檢驗之標準溫度

官方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