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09年 第1梯次 平版印刷甲級 學科
第53題
根據性別工作平等法,下列何者非屬職場性別歧視?
題目
根據性別工作平等法,下列何者非屬職場性別歧視?
- (1) 雇主考量女性以家庭為重之社會期待,裁員時優先資遣女性
- (2) 雇主考量男性賺錢養家之社會期待,提供男性高於女性之薪資
- (3) 有未滿2 歲子女之男性員工,也可申請每日六十分鐘的哺乳時間
- (4) 雇主事先與員工約定倘其有懷孕之情事,必須離職
官方答案
(3) 有未滿2 歲子女之男性員工,也可申請每日六十分鐘的哺乳時間
解析
依《性別工作平等法》,職場性別歧視指基於性別而為差別待遇。選項1以女性家庭角色為由優先資遣、選項2因男性養家而給較高薪資、選項4約定懷孕即離職,均屬基於性別或婚姻生育之不利對待,構成歧視。選項3規定「子女未滿2歲須受哺育者,男女員工均可申請每日60分鐘哺乳時間」,這是法律保障的平等權利(第18條及性別平等工作法相關規定),男性亦可享有,屬促進性平而非歧視。故選項3非屬性別歧視,為正確答案。平等法旨在消除差別待遇並保障育兒者權益。
AI 參考解析(推得答案已與官方答案比對一致),非官方公告內容,僅供備考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