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14年 第1梯次 平版印刷乙級 學科
第45題
非公務機關利用個人資料進行行銷時,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題目
非公務機關利用個人資料進行行銷時,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 (1) 倘非公務機關違反「應即停止利用其個人資料行銷」之義務,未於限期內改正者,按次處新臺幣2 萬元以上20 萬元以下罰鍰
- (2) 當事人表示拒絕接受行銷時,應停止利用其個人資料
- (3) 於首次行銷時,應提供當事人表示拒絕行銷之方式
- (4) 若已取得當事人書面同意,當事人即不得拒絕利用其個人資料行銷
官方答案
(4) 若已取得當事人書面同意,當事人即不得拒絕利用其個人資料行銷
解析
依據《個人資料保護法》有關非公務機關利用個人資料行銷之規定,當事人對於個人資料被利用為行銷之拒絕權,並不因非公務機關已取得當事人書面同意而喪失。當事人得隨時表示拒絕,非公務機關即應停止利用其個人資料行銷,亦不得以先前同意為由繼續利用。至於首次行銷應提供拒絕方式、當事人表示拒絕時應即停止利用,以及違反「應即停止利用」義務未於限期改正者之罰鍰等,均與法定義務相符,故選項4之敘述錯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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