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13年 第3梯次 氬氣鎢極電銲單一級 學科
第33題
任職於某公司的程式設計工程師,因職務所編寫之電腦程式,如果沒有特別以契約約定,則該電腦 程式重製之權利歸屬下列何者?
題目
任職於某公司的程式設計工程師,因職務所編寫之電腦程式,如果沒有特別以契約約定,則該電腦 程式重製之權利歸屬下列何者?
- (1) 公司
- (2) 編寫程式之工程師
- (3) 公司與編寫程式之工程師共有
- (4) 公司全體股東共有
官方答案
(1) 公司
解析
依著作權法第11條,受雇人於職務上完成之著作,以該受雇人為著作人,但著作財產權(含重製權)歸雇用人即公司享有,另有契約約定者從其約定。題目既明確表示無特別契約約定,則該程式重製權歸公司,故選公司。
AI 參考解析(推得答案已與官方答案比對一致),非官方公告內容,僅供備考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