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15年 第1梯次 氬氣鎢極電銲單一級 學科
第28題
原事業單位如有違反職業安全衛生法或有關安全衛生規定,致承攬人所僱勞工發生職業災害時,有 關承攬管理責任,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題目
原事業單位如有違反職業安全衛生法或有關安全衛生規定,致承攬人所僱勞工發生職業災害時,有 關承攬管理責任,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 (1) 勞工投保單位即為職業災害之賠償單位
- (2) 承攬廠商應自負職業災害之賠償責任
- (3) 原事業單位不需負連帶補償責任
- (4) 原事業單位應與承攬人負連帶賠償責任
官方答案
(4) 原事業單位應與承攬人負連帶賠償責任
解析
依職業安全衛生法規定,原事業單位違反本法或有關安全衛生規定,致承攬人所僱勞工發生職業災害者,應與承攬人負連帶賠償責任。這是課予原事業單位的法定連帶責任,不因災害發生於承攬人勞工而免除;投保單位只是保險關係,並非賠償責任的判斷依據,故不能以承攬廠商自負或原事業單位免責來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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