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06年 第1梯次 半自動電銲單一級 學科

第69題

製造、加工、調配、包裝、運送、貯存、販賣、輸入、輸出、作為贈品或公開陳列食品或食 品添加物,若出現下列哪一種情形,除情節輕微外,需處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

題目

製造、加工、調配、包裝、運送、貯存、販賣、輸入、輸出、作為贈品或公開陳列食品或食 品添加物,若出現下列哪一種情形,除情節輕微外,需處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 八千萬元以下罰金?

  1. (1) 添加未經中央主管機關許可之添加物
  2. (2) 未成熟而有害人體健康
  3. (3) 從未於國內供作飲食且未經證明為無害人體健康
  4. (4) 逾有效日期

官方答案

(1) 添加未經中央主管機關許可之添加物

解析

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15條第1項第10款明定,食品或食品添加物不得添加未經中央主管機關許可之添加物;違反者依同法第49條第1項,處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八千萬元以下罰金。第2項「未成熟而有害人體健康」屬第15條第1項第2款、第3項「從未於國內供作飲食且未經證明為無害」屬第9款、第4項「逾有效日期」屬第8款,均非第49條第1項所列舉之重罰態樣,而係依同條第2項處較輕之刑責,故選1。

AI 參考解析(推得答案已與官方答案比對一致),非官方公告內容,僅供備考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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