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08年 第3梯次 半自動電銲單一級 學科

第3題

勞工在何種情況下,雇主得不經預告終止勞動契約?

題目

勞工在何種情況下,雇主得不經預告終止勞動契約?

  1. (1) 確定被法院判刑6 個月以內並諭知緩刑超過1 年以上者
  2. (2) 不服指揮對雇主暴力相向者
  3. (3) 經常遲到早退者
  4. (4) 非連續曠工但1 個月內累計達3 日以上者

官方答案

(2) 不服指揮對雇主暴力相向者

解析

依勞動基準法第12條規定,勞工對雇主、雇主家屬、雇主代理人或其他共同工作之勞工實施暴行或有重大侮辱行為者,雇主得不經預告終止勞動契約。選項1雖受刑之宣告,但已諭知緩刑,不符該條要件;選項4須無正當理由繼續曠工3日,或1個月內曠工累計達6日;經常遲到早退則須視情節是否重大認定,非當然解僱事由。

AI 參考解析(推得答案已與官方答案比對一致),非官方公告內容,僅供備考參考。

官方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