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14年 第1梯次 半自動電銲單一級 學科

第37題

A 受僱於公司擔任會計,因自己的財務陷入危機,多次將公司帳款轉入妻兒戶頭,是觸犯了刑法上 之何種罪刑?

題目

A 受僱於公司擔任會計,因自己的財務陷入危機,多次將公司帳款轉入妻兒戶頭,是觸犯了刑法上 之何種罪刑?

  1. (1) 偽造文書罪
  2. (2) 侵占罪
  3. (3) 詐欺罪
  4. (4) 洩漏工商秘密罪

官方答案

(2) 侵占罪

解析

會計受公司僱用,業務上持有並經手公司帳款,屬於「業務上持有他人之物」;若將款項轉入妻兒戶頭並據為己有,就構成刑法上的業務侵占罪。侵占罪的關鍵在於行為人原本是合法持有,之後卻變易為不法的所有意圖。偽造文書罪須有偽造或變造文書的行為;詐欺罪須施用詐術,使對方陷於錯誤而交付財物;洩漏工商秘密罪則是無故洩漏因業務得知的祕密,三者與擅自挪用帳款的行為均不相符。

AI 參考解析(推得答案已與官方答案比對一致),非官方公告內容,僅供備考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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