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10年 第2梯次 職業潛水乙級 學科
第6題
依環境影響評估法規定,對環境有重大影響之虞的開發行為應繼續進行第二階段環境影響評 估,下列何者不是上述對環境有重大影響之虞或應進行第二階段環境影響評估的決定方式…
題目
依環境影響評估法規定,對環境有重大影響之虞的開發行為應繼續進行第二階段環境影響評 估,下列何者不是上述對環境有重大影響之虞或應進行第二階段環境影響評估的決定方式?
- (1) 有民眾或團體抗爭
- (2) 自願進行
- (3) 環評委員會審查認定
- (4) 明訂開發行為及規模
官方答案
(1) 有民眾或團體抗爭
解析
依《環境影響評估法》的設計,開發行為是否應進入第二階段環境影響評估,主要透過三種途徑決定:一是明訂開發行為及規模,達到中央主管機關公告的認定標準;二是由環評委員會審查認定對環境有重大影響之虞;三是開發單位自願進行第二階段環評。民眾或團體抗爭屬社會事實,並非法律明定的決定方式,抗爭本身不會直接使案件進入第二階段審查,故選項1不是法定決定方式。
AI 參考解析(推得答案已與官方答案比對一致),非官方公告內容,僅供備考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