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13年 第2梯次 職業潛水乙級 學科
第55題
事業、污水下水道系統及建築物污水處理設施之廢(污)水處理,其產生之污泥,依規定應作 何處理?
題目
事業、污水下水道系統及建築物污水處理設施之廢(污)水處理,其產生之污泥,依規定應作 何處理?
- (1) 得交由清潔隊處理
- (2) 可作為建築土方
- (3) 可作為農業肥料
- (4) 應妥善處理,不得任意放置或棄置
官方答案
(4) 應妥善處理,不得任意放置或棄置
解析
依水污染防治法及相關規定,事業、污水下水道系統及建築物污水處理設施在處理廢(污)水時所產生的污泥,應妥善處理,不得任意放置或棄置,以免污染土壤與水體。實務上須依污泥性質採脫水、穩定、焚化、掩埋或合法再利用等方式處理。污泥不得逕行交由清潔隊清運,因清潔隊處理的是一般廢棄物;也不得直接充作建築土方;未經檢驗符合標準者,更不能逕作為農業肥料,須依再利用相關規定辦理。
AI 參考解析(推得答案已與官方答案比對一致),非官方公告內容,僅供備考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