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12年 第3梯次 第一種壓力容器操作單一級 學科

第1題

針對在我國境內竊取營業秘密後,意圖在外國、中國大陸或港澳地區使用者,營業秘密法是否可以 適用?

題目

針對在我國境內竊取營業秘密後,意圖在外國、中國大陸或港澳地區使用者,營業秘密法是否可以 適用?

  1. (1) 無法適用
  2. (2) 可以適用,但若屬未遂犯則不罰
  3. (3) 能否適用需視該國家或地區與我國是否簽訂相互保護營業秘密之條約或協定
  4. (4) 可以適用並加重其刑

官方答案

(4) 可以適用並加重其刑

解析

依《營業秘密法》第13條之2(民國102年修法增訂),意圖在外國、中國大陸、香港或澳門使用而犯竊取營業秘密等罪者,適用本法並加重其刑。該法基於保護國家產業競爭力,明定境外使用意圖加重處罰,故在我國境內竊取後意圖於上述地區使用者,可適用且加重其刑。答案為4。

AI 參考解析(推得答案已與官方答案比對一致),非官方公告內容,僅供備考參考。

官方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