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13年 第3梯次 第一種壓力容器操作單一級 學科
第16題
有流產病史之孕婦,宜避免相關作業,下列何者為非?
題目
有流產病史之孕婦,宜避免相關作業,下列何者為非?
- (1) 避免砷或鉛的暴露
- (2) 避免重體力勞動的職務
- (3) 避免每班站立7 小時以上之作業
- (4) 避免提舉3 公斤重物的職務
官方答案
(4) 避免提舉3 公斤重物的職務
解析
依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有流產病史之孕婦應避免從事重體力勞動,規定為「避免單次提舉超過 15 公斤或連續提舉超過 10 公斤之作業」。選項 4 所述「提舉 3 公斤」遠低於法規門檻,屬一般輕量作業,並非必須避免。選項 1 砷、鉛為生殖毒性物質,選項 2 重體力勞動、選項 3 長時間站立(每班超過 7 小時)均屬法規明列應避免之危害因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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