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02年 第1梯次 美容乙級 學科

第55題

經公告免予申請備查之一般化粧品,其包裝可以無須標示

題目

經公告免予申請備查之一般化粧品,其包裝可以無須標示

  1. (1) 備查字號
  2. (2) 廠址或進口商地址
  3. (3) 廠名或進口名稱
  4. (4) 成分

官方答案

(1) 備查字號

解析

依《化粧品衛生安全管理法》第 10 條,經公告免予申請備查之一般化粧品,包裝仍須標示中文品名、廠名/進口商名稱、廠址/進口商地址、成分、淨重、使用期限等,唯免標「備查字號」。

AI 參考解析(推得答案已與官方答案比對一致),非官方公告內容,僅供備考參考。

官方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