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08年 第2梯次 美容乙級 學科

第13題

依公司法規定,公司的投資者應為

題目

依公司法規定,公司的投資者應為

  1. (1) 九人
  2. (2) 七人
  3. (3) 五人
  4. (4) 一人以上,依公司法之規定組織設立, 並以營利為目的之社團法人

官方答案

(4) 一人以上,依公司法之規定組織設立, 並以營利為目的之社團法人

解析

公司法所稱公司,係以營利為目的、依公司法組織設立之社團法人;投資者即股東,最低人數為一人以上,例如有限公司得由一人股東組成,並無五人、七人或九人的一般限制。選項4完整表達公司之營利社團法人性質與一人以上投資者,故選4;其餘人數均非公司法對投資者的通則。

AI 參考解析(推得答案已與官方答案比對一致),非官方公告內容,僅供備考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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