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14年 第2梯次 美容乙級 學科
第13題
主管機關審查環境影響說明書或評估書,如認為已足以判斷未對環境有重大影響之虞,作成之審 查結論可能為下列何者?
題目
主管機關審查環境影響說明書或評估書,如認為已足以判斷未對環境有重大影響之虞,作成之審 查結論可能為下列何者?
- (1) 認定不應開發
- (2) 應繼續進行第二階段環境影響評估
- (3) 補充修正資料再審
- (4) 通過環境影響評估審查
官方答案
(4) 通過環境影響評估審查
解析
依《環境影響評估法》第11條,主管機關審查環境影響說明書(第一階段),認定無重大環境影響虞時,作成「通過環境影響評估審查」結論,開發單位得逕依說明書內容執行。選項1「認定不適用於無重大影響案件;選項2為認定有重大影響虞時進入第二階段;選項3為資料不足時要求補件。
AI 參考解析(推得答案已與官方答案比對一致),非官方公告內容,僅供備考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