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93年 第1梯次 美容丙級 學科
第36題
化粧品體積過小,無法在容器或包裝上依法詳細標示應載項目時,應記載於
題目
化粧品體積過小,無法在容器或包裝上依法詳細標示應載項目時,應記載於
- (1) 標籤
- (2) 仿單
- (3) 商標
- (4) 不必記載
官方答案
(2) 仿單
解析
依據《化粧品衛生安全管理法》及相關標示規定,化粧品應於容器或包裝上詳實標示應載項目。若因產品體積過小,無法於容器或包裝上完整標示時,應將相關資訊記載於「仿單」(即使用說明書或包裝內附之說明文件),以確保消費者能取得完整產品資訊。選項1標籤仍屬於容器或包裝的一部分,體積不足時同樣無法完整標示;選項3商標僅為品牌識別標誌,無法承載完整產品資訊;選項4不記載則違反法規要求。
AI 參考解析(推得答案已與官方答案比對一致),非官方公告內容,僅供備考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