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93年 第1梯次 美容丙級 學科

第36題

化粧品體積過小,無法在容器或包裝上依法詳細標示應載項目時,應記載於

題目

化粧品體積過小,無法在容器或包裝上依法詳細標示應載項目時,應記載於

  1. (1) 標籤
  2. (2) 仿單
  3. (3) 商標
  4. (4) 不必記載

官方答案

(2) 仿單

解析

依據《化粧品衛生安全管理法》及相關標示規定,化粧品應於容器或包裝上詳實標示應載項目。若因產品體積過小,無法於容器或包裝上完整標示時,應將相關資訊記載於「仿單」(即使用說明書或包裝內附之說明文件),以確保消費者能取得完整產品資訊。選項1標籤仍屬於容器或包裝的一部分,體積不足時同樣無法完整標示;選項3商標僅為品牌識別標誌,無法承載完整產品資訊;選項4不記載則違反法規要求。

AI 參考解析(推得答案已與官方答案比對一致),非官方公告內容,僅供備考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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