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99年 第2梯次 美容丙級 學科

第37題

綜合髮型、服飾、化粧、配飾做設計稱之為

題目

綜合髮型、服飾、化粧、配飾做設計稱之為

  1. (1) 工業設計
  2. (2) 造形設計
  3. (3) 服裝設計
  4. (4) 材料設計

官方答案

(2) 造形設計

解析

造形設計(Total Look Design)是指綜合髮型、服飾、化妝、配飾等元素,針對個人整體形象進行統籌規劃與設計。工業設計著重產品功能與製造,服裝設計專注服飾本身,材料設計則探討材質特性應用,皆非整體形象設計的定義。

AI 參考解析(推得答案已與官方答案比對一致),非官方公告內容,僅供備考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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