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03年 第3梯次 美容丙級 學科
第28題
綜合髮型、服飾、化粧、配飾做設計稱之為
題目
綜合髮型、服飾、化粧、配飾做設計稱之為
- (1) 造形設計
- (2) 服裝設計
- (3) 材料設計
- (4) 工業設計
官方答案
(1) 造形設計
解析
「造形設計」定義為綜合髮型、服飾、化妝、配飾等整體元素,依據場合、個人特質、流行趨勢進行整體形象規劃與設計。服裝設計僅著重衣著本身,材料設計側重素材開發,工業設計則為工業產品開發,皆非指涉整體形象綜合設計。
AI 參考解析(推得答案已與官方答案比對一致),非官方公告內容,僅供備考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