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07年 第1梯次 美容丙級 學科

第78題

美容美髮業者販賣、供應或意圖販賣、供應而陳列來源不明之化粧品,依化粧品衛生管理條 例可處以新台幣

題目

美容美髮業者販賣、供應或意圖販賣、供應而陳列來源不明之化粧品,依化粧品衛生管理條 例可處以新台幣

  1. (1) 3 萬
  2. (2) 10 萬
  3. (3) 5 萬
  4. (4) 1 萬元以下罰鍰

官方答案

(2) 10 萬

解析

依《化粧品衛生管理條例》第27條規定,販賣、供應或意圖販賣、供應而陳列來源不明之化粧品者,處新臺幣10萬元以下罰鍰。來源不明的化粧品可能涉及未經查驗登記、假冒或過期等問題,對消費者健康構成風險,因此法規訂定較高的罰則以資警惕。選項1(3萬)、選項3(5萬)、選項4(1萬)之金額皆低於法定的10萬元上限。

AI 參考解析(推得答案已與官方答案比對一致),非官方公告內容,僅供備考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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