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10年 第2梯次 美容丙級 學科
第31題
綜合髮型、服飾、化粧、配飾做設計稱之為
題目
綜合髮型、服飾、化粧、配飾做設計稱之為
- (1) 工業設計
- (2) 材料設計
- (3) 造形設計
- (4) 服裝設計
官方答案
(3) 造形設計
解析
造形設計是指將髮型、服飾、化粧、配飾等元素統整,塑造整體形象與視覺風格的設計領域,強調美感、比例與整體協調性,因此涵蓋範圍最廣。工業設計著重產品機能、量產製造與使用性;材料設計側重材質特性的開發與運用;服裝設計則僅限於衣物本身的款式、版型與布料設計,無法涵蓋髮型與化粧。題幹所述跨越多種元素的整體搭配,正是造形設計的範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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